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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败诉的担保的财产返回吗

发布于:2024-08-06 20:15:00 编辑: 讨债 浏览: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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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产保全申请失败,担保财产能返还吗?

  

  押金通常会在流程结束时退还,但申请费不可退还。

  

  财产保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主要由败诉方承担,但如果胜诉方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也是可以的。

  

  对于如此大额的财产保全费用,申请人需要先行垫付,但如果最终败诉方是被告,那么其将有机会通过申请执行的方式追回已垫付的相关费用。

  

  但如果败诉方恰好是原告,他们将不会获得上述费用的任何退还。

  图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2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或者诉讼保全措施,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与申请保全金额等值的担保;特殊情况下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自行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担保数额。

  

  二、安全担保是否需要提供等值财产?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担保担保必须由等值但不等价的财产担保。

  

  事实上,设立保全担保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确保在司法过程中,如果法院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作出了肯定性判决,被申请人能够按照法院的指令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担保的形式和数额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具体要求确定。

  

  实践中,法院往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数额的担保财产,以确保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不必要的侵犯。

  

  担保财产的价值不一定必须与保全请求的金额一致。

  

  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申请人资信状况、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潜在损失等多种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担保财产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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